我国很有必要考虑设立“科技特区”, 在改革开放将从“走向世界”阶段转向真正“融入世界”新阶段的过程中,“科技特区”有条件充当对外开放科技自主创新与参加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竞争的“窗口”,还可以成为建立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适应世界一流文化科技园区建设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前哨”。
《求是》杂志稍早时候发表温家宝总理的文章,把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系有机统一起来,提出要用科技力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据此,笔者认为,我国很有必要考虑设立“科技特区”,在特定区域内整合各种科研力量追踪当今世界的前沿科学技术,以此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科技特区”是指一个特定区域,但既不同于现有的“大学城”、“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不同于现有的“经济特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以笔者之见,这可以区域各高校、科研院所与科技企业为依托,强化科技自主创新,通过多元化、市场化投融资渠道,将区域内的科技、文化、教育、产业、人力等资源优势结合起来组成联合科技攻关小组进行科技研究,在政府类似“经济特区”与“政治特区(特别行政区)”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下,使其形成对应于“经济特区”的新特区。
“科技特区”的设想,源于经济学中的“非均衡理论”。设立“科技特区”旨在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为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寻找新的“增长极”,探索中国跨越式发展的新道路。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科学技术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科技事业的发展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在一些关键领域,我国存在较大的对外科技依赖,不少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及关键技术主要靠进口。日趋严重的对外科技依赖局面,对我国国家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威胁。鉴于此,考虑在我国设立“科技特区”是很有必要和切实可行的。
首先,“经济特区”为“科技特区”的设立提供了政策借鉴和经验。设立“科技特区”的政策基础已经具备。近年来,我国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研究型高校与科研院所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这无疑为“科技特区”的设立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其次,美国硅谷的发展模式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照。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硅谷以其附近一些具有雄厚科研力量的美国一流大学斯坦福、伯克利和加州理工等世界知名大学为依托,以高技术的中小公司群为基础,并拥有英特尔、惠普、苹果等大公司,融科学、技术、生产寓一体。80年代后,生物、空间、海洋、通讯、能源材料等新兴技术的研究机构纷纷出现,该地区客观上成为美国高新技术的摇篮。半个多世纪以来,硅谷一直被视为新经济成功的典范。
再者,京、沪等地的“科技特区”雏形已形成。目前,北京、上海、武汉、西安、广州等地的“产、学、研”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如果能有一套灵活的机制整合各种科研力量,则其中的一些已完全具备设立“科技特区”的条件。
至于“科技特区”的功能与定位,现在大致可以确定的是,“科技特区”理应成为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先行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这里所指的“发展”,主要体现为靠高科技推动的发展,这里所指的“以人为本”主要强调科学技术渗透到劳动力之中,从而引起劳动力的优化。
“科技特区”理应是科技创新的“试验区”,将在推进科技创新中起率先示范作用。“科技特区”的基本功能定位可以概括为:能形成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基地(核心功能定位)、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主要功能定位)、创新资源包括文化、科技、教育、产业、人才等的集聚基地(基本功能定位)、各种要素集聚和培育的综合服务基地(综合服务功能定位),这样四个最主要的方面。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将从“走向世界”阶段转向真正“融入世界”的新阶段。在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过程中,“科技特区”有条件充当对外开放科技自主创新与参加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竞争的“窗口”。 而要进一步建立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适应世界一流文化科技园区建设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科技特区”还可以成为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的“前哨”。
在具体步骤上,笔者提议,第一步,成立国家“科技特区”建设委员会,建立推进“科技特区”建设的协调沟通工作机制。第二步,国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来整合“科技特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的各种资源。第三步,制定发现、吸引、培养和保护科技创新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的政策与措施,在全社会形成学科学用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化科技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大胆革除一切阻碍科技事业发展的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动力与活力。最后,多渠道解决“科技特区”的投融资问题。尽力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市场化投融资体制,为“科技特区”的建设提供较为畅通的投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