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实施方案》(国知发管字〔2003〕50号),决定共建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示范园区成立6年来,积极构建知识产权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一些重要的经验和做法在北京市和全国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突出表现在三点:第一,最具技术含金量的发明为主的专利数量大幅提升。从专利的数量来看,到2008年园区共有3850家企业申请过专利,累计申请专利45805件。示范园区成立5年间专利申请量占园区成立以来申请总量的79.1%,是园区成立以来前15年申请量总和的3.8倍。2008年,中关村园区共申请专利16547件,与上年相比翻了一番,占到全市企业专利申请量的72.6%,增长率137.5%,是全市专利申请平增长率的近4倍,创历史新高。与其他高新区相比,以绝对领先优势排名第一,是排名第二的深圳高新区的2.1倍 ,是排名第三的天津高新区的4.6倍。第二,专利技术辐射能力大大增强。作为全市技术交易最活跃地区,园区每年输出到北京以外地区的技术合同占合同总数的一半左右。2003年至2008年,园区专利技术交易总额122.42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45.75%。2008年,园区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54.67亿元,占北京市专利交易总额的93%,其中输出专利576项,专利技术交易成交额54.67亿元。第三,试点示范意义极大显现。作为全国首个也是唯一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中关村的知识产权工作实践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从2004年11月起在全国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园区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起到示范作用。到2008年底,全国54家高新区中知识产权试点园区26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区3个。
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的发展为建立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在国家层面尚缺乏对示范园区的特殊的资金、制度、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示范园区的政策优势不明显,战略地位不突出,制度示范不显著。其中最为突出的三个问题包括:第一,专利申请数据资源获取程序繁琐,建立专利预警制度缺乏第一手信息支撑。第二,缺乏专利审查特别处理机制,重点创新成果难获及时保护,专利质量难以控制。第三,政策资金力度仍显薄弱,缺少针对园区的国家专项资金。特别是以上三点,实际上是在示范园区建立之初《关于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实施方案》(国知发管字〔2003〕50号)中既定工作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积极落实上述工作,对于保障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对于中关村在全国的战略定位,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确定今后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在制度创新方面下功夫,在制度示范方面见成效,强化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产业,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制度环境,培育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充分发挥中关村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努力将园区建设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创造的核心区、知识产权保护的示范区、知识产权商用化的先行区、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的窗口区。
在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部署方面,需着重强化以下七点: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市会商共建机制,适时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第二,国家和北京市共建中关村专利预警机制试点,确保中关村获取专利申请数据的稳定机制。第三,开通中关村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对于中关村重大发明项目加快审查、“特事特办”;对于非正常专利申请进行特别审查,保证示范园区专利工作健康发展。第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从国家层面设立“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专利金奖”,市财政对于“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安排资金。第五,积极探索发展知识产权产业,包括将知识产权产业纳入国家统计体系,实现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公共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以知识产权生成数量和结构为标杆,检视政策绩效和工作成效。第六,建设知识产权融资平台,包括建立知识产权融资示范机构、探索建立银行风险金政策等。第七,加强人才培养,实施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发展计划,推进职称评定试点。
以上述重点任务为主线,着力打造7项工程。包括:
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加快推进工程
中关村知识产权银行试点工程
中关村知识产权工作协作机制试点工程
中关村重点战略性行业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工程
中关村专业园区知识产权产业功能强化工程
中关村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示范工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示范区服务试点工程
通过以上各项举措,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将继往开来,配合实现2020年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规划的宏伟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