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是首都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7号)精神,确保本市电子信息产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实施期为2009-2011年。
一、本市电子信息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经过多年发展,本市电子信息产业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发展基础和竞争实力。2003-2008年,北京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从477亿元增加到1291.1亿元。2008年,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为12.3%,电子信息产业出口额达179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1.3%。
本市电子信息制造业高端化趋势日益显现,形成了一批国内领先的重点行业;信息服务业和软件业支撑作用稳步提升,已成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分别为3%和9.3%。2008年底,北京固定电话用户超过800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超过1600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超过400万户。近几年,北京软件产业销售收入增速一直保持在25%以上。2008年,软件产业销售收入1500亿元,软件出口额达5.35亿美元,均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左右,总体规模位居全国第一。
但与此同时,本市电子信息产业的一些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制约了北京电子信息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当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本市市场、资源优势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了机遇,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信息化依存度日益加深,必须把握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技术创新,促进本市电子信息产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振兴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创新”的目标,以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消费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实施重大工程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加快专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链不断完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以示范应用带动新兴产业成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巩固在全国的领先地位,逐步把北京建设成为亚太地区信息中心城市,成为全球具有创新活力、市场竞争力和产业辐射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发展信息服务业与提升电子信息制造业相结合。通过开发新的增值业务,创新消费模式,扩大消费市场,带动电子信息制造业升级。通过高端制造业的发展,为消费提供产品和服务保障,实现信息服务业与电子信息制造业融合发展。
2.坚持企业自主创新与更大范围国际合作相结合。在鼓励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同时,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国际资本、技术、团队等高端要素资源,提升产业自主发展能力。
3.坚持提升优势存量与引进高端增量相结合。在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开发各类增值业务的同时,通过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高端要素聚集,进一步完善产业链。
4.坚持市场培育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政府通过订购、首购、首台(套)、示范工程等方式,为自主创新产品提供市场和发展空间。
5.坚持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与提高全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相结合。在适应首都城市信息化快速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便民服务、产业发展等信息化应用与服务水平。
(三)振兴目标。总体目标是构建适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趋势的多极支撑产业格局,全面提升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化基础设施与信息化服务水平,为把北京建设成“城乡一体化的数字城市、资讯获取便利的信息城市、移动互联的网络城市、信息新技术新业务应用的先行城市、信息安全水平一流的可信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到2011年实现以下目标:
1.产业规模稳步增长。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稳步提高。建设一批重大项目。
2.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格局实现由移动通信“单一支柱”型向“多极支撑”型转变,重点产业领域的配套更加完善。
3.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形成“一带双核多点”的电子信息产业布局。“一带”即构建沿五环路布局的有特色和充满活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带;“双核”即建设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核心区;“多点”即打造若干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特色鲜明的专业集聚区。
4.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承接一批国家重大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聚集一批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央企业和跨国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一批产业联盟,实现一批标准产业化。
5.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交互式数字电视等增值服务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效应日益明显。
三、重点领域
2009-2011年,本市电子信息产业将重点发展六大领域。
(一)巩固移动通信产业的优势地位。鼓励中央信息技术企业、通信运营商和跨国公司等共同参与,继续推动移动通信专业园区的发展。完善2G移动通信系统,加速推进3G产业化,在标准、芯片、终端、应用等方面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加快3G网络建设,搭建综合业务平台,支持开发多样化移动增值服务,鼓励终端企业进行3G终端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后3G技术发展。
(二)普及交互式高清数字电视。加快交互式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加大全市交互式网络覆盖力度。积极鼓励运营商、增值服务商和片源商共同建设交互式数字电视服务平台,整合数字电视产业资源,形成标准、芯片、软件、节目制作、信号处理、前端设备、发射与接收、增值服务互动发展的产业链。把握新型消费类电子行业的发展趋势,推进数字视听产业升级。
(三)发展软件业和信息增值服务业务。积极促进信息服务业与文化创意、传统产业的融合,加速“三网”融合。大力发展多种增值服务业务。推动基础软件、中间件、行业应用、信息安全、服务外包等软件产业发展。推广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成熟的软件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培育一批服务电信和金融领域的大型骨干软件企业。积极承接全球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建立基于信息技术和网络的服务外包体系。加强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推进和普及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和社区信息化。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业集聚区。
(四)推动高世代平板显示产业发展。支持高世代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生产线建设,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突破高世代TFT-LCD生产线的关键核心技术,打造相对完整的TFT-LCD产业链和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
(五)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稳步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和制造水平,着力完善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支撑体系。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在设计、装备、工艺和材料等领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推进骨干企业工艺升级。鼓励封装和测试企业研发新技术,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形成集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材料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六)扩大计算机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领域范围。积极发展新型计算机产品,推动特种计算机产品在交通、商业、金融、财税等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的商务应用。积极对接国家级驻地网建设,推动互联网传输协议版本升级。在城区进行政务网转换试点。积极进行云计算技术和产品开发。积极开发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的特色应用软件,鼓励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网络电视等服务业态的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2009-2011年,本市计划重点实施第三代移动通信商用工程、交互式高清数字电视普及工程、平板显示产业升级改造工程、软件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工程、计算机及互联网产业开发推广工程、集成电路产业链完善工程、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城市信息化水平提升工程等电子信息产业八大工程。
四、保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的政策措施,整合集成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北京”行动计划等政策资源;健全为电子信息企业服务的沟通协调机制,为企业在京发展、建立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重大项目做好服务工作;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整合、工作整合,形成推动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的合力。
(一)积极扩大市场规模。以加大政府采购、推进终端消费、增进企业配套、发展增值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一是加大政府采购电子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力度,扩大中关村自主创新电子产品应用市场;二是积极研究制定本市消费类电子产品“家电下乡”政策。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创新产品销售模式,扩大市场规模;三是建立本市重大工程配套保障协调机制,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参与重大工程实施和共享科技成果;四是积极引导、鼓励运营商推广增值服务,进一步开拓市场。
(二)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完善投资环境。加大政府投资,采取补助、贴息、资本金注入、跟进投资、奖励等多种形式,对企业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研究建立市级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建设重大产业化项目。在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加大对电子信息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规模,支持电子信息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对于改制、代办系统挂牌和境内外上市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鼓励银行加大对中小电子信息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利用担保、再担保方式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在中关村开展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信用贷款试点,并积极尝试向全市推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支持中小电子信息企业集合发债,提高融资能力。
(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三个一批”,即:承接一批重大专项、创制一批行业标准、培育一批创新主体。整合北京地区科技资源,在电子信息涉及领域承接一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大对企业主导或参与各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资助力度。推进自主标准的产业化。鼓励新型产业组织和民营科技企业参与国家重点工程,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成立一批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标准、技术、产业联盟,支持其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合作研发,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四)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的“三个提高”,即: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提高资源集约利用率。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土地一级开发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升配套水平。支持在产业集聚区内建设和完善物流配送、检验检测、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建立,完善园区功能。引导制造业项目在开发区集中建设,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率。进一步严格制造业项目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加大对现有企业生产线的清洁生产改造力度。
(五)培养和吸引高端人才。通过激励、吸引、培养等手段,进一步培育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展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试点,实施股权、期权奖励,技术入股、分红权等多种激励政策。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在落户、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海外科研机构或企业间联合开展高端人才培养。
(六)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水平。加大吸引国际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向本市转移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电子信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给予政策支持。支持企业开展消化吸收和集成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开展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设立联合研发中心,促进国际间的技术和产业转移。鼓励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基地和海外分支机构,对外进行并购重组。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申请出口信用保险。调整中小出口企业的认定标准,使更多中小电子信息企业享受开拓国际市场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