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2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解读
文化部部长 蔡 武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发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发展文化产业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纳入了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日程。
编制背景和过程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七大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明显提高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增强国际竞争力。在全球性金融危机中,我国文化产业逆势而上,其特点和优势进一步凸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今年初,中宣部会同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成立调研组,着手《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调研编制工作。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规划》的总体思路是:按照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精神,根据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提出落实相关任务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对成长性好、示范带动效应强、具有全局性和先导性的重大项目作出安排。
《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二是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激发文化产业发展活力;三是坚持重点突破,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四是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着力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五是坚持内外并重,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1年末,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有较大提升,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重点任务
一是发展重点文化产业。《规划》明确提出,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今后,将通过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促进演艺产业发展。坚持创新体制、壮大实力,加快推进电影、电视剧和影视动画产业的改革和发展。以开展动漫企业认定工作为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动漫产业发展。
二是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规划》提出要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作用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对于《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已经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要确保资金投入,加快实施步伐。宣传文化系统将选择一批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三是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新闻出版领域将重点推进出版发行企业联合重组,打造中国出版传媒业航空母舰。广电领域积极推动省内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并支持有条件的省级网络公司跨省重组扩张。文化系统将重点推动动漫游戏业的资源整合,在全国形成若干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动漫企业集团;将推动演出院团的体制改革,推动组建有强大竞争力的演艺集团;将推动演艺资源的跨地区整合,在全国形成若干有聚集效应和强大辐射力的演艺院线。
四是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规划》提出要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布局的统筹规划,坚持标准、突出特色、提高水平。建设若干全国和区域性现代流通组织和辐射全国的区域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设一批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和动漫等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日前,在天津建设的“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区”已经动工,在北京建设的中国动漫游戏城也在进行规划。同时,文化部将抓紧研究制订规范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是扩大文化消费。《规划》提出要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热点。要提供价格合理、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发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在促进文化消费方面,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拟从2010年开始,每4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2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每2年编制公布一批《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等。
六是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进有线电视网络、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出版物发行的跨地区整合。
七是发展新兴文化业态。《规划》提出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推动产业升级。积极发展新兴出版发行业态,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娱乐设施。
八是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规划》提出要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优惠政策。2009年4月,四部委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合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近期还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指导意见》,协调海关、税务、银行等部门,落实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扶持政策。
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是《规划》的一大亮点。目前,在文化部门主管的演出、娱乐、艺术品、网络文化、动漫游戏等领域,基本实现对国内非公有资本全方位、全过程开放,除少数领域外,对外资也已基本开放。
二是加大政府投入。《规划》提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年预算10亿元。同时,全国有近20个省(市、区)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筹备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三是落实税收政策。《规划》提出要加大税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在促进动漫产业发展方面,要认真贯彻执行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扶持动漫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规划》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今年初,文化部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签订了《关于扶持培育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合作协议》、《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6月底,文化部评选出15个文化产业项目,推荐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涉及资金43.81亿元。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将《规划》的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六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抓住转企改制、重塑市场主体这个中心环节,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宣部、文化部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
七是培养文化产业人才。着力加强领军人物和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吸引财经、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注重海外文化创意、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的引进。
八是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依法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促进国家文化创新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