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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动漫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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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2日 来源: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网站
户籍不在广州的中高级人才来广州投资、创办软件和动漫企业且个人投资额超过300万元的,本人在广州首次购房,由产业发展资金一次性给予购房总额5%的补贴,最高补贴5万元。这是日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规定的。
该《规定》明确指出,广州将从2007年开始的5年内,市政府将每年拨款1.5亿元设立广州市软件产业发展资金(简称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奖励软件企业及其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吸引国内外大型软件企业和引进软件人才等。争取用5到10年的时间使广州软件和动漫产业实现新的突破。
人才鼓励:高级技术管理人员每年最高奖25万
《规定》提到,户籍不在广州的中高级人才来广州投资、创办软件企业且个人投资额超过300万的,本人在广州首次购房,产业发展资金将一次性给予购房总额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于企业年薪在12万元以上且连续任职时间一年以上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只要其所在企业是经认定为国家、省、市的重点软件企业,且每年度实际缴纳的税款(各税合计)分别在200万元以下、200万-500万元和5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资金每年分别按其上年已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的35%、40%和45%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5万元的奖励。
对于在广州市软件企业工作的境外专业人士,符合市人事局、公安局《关于贯彻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若干意见》所规定条件的,可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在广州软件企业任职超过三年、具有中级(或相当中级)以上相关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企业提出申请办理广州市常住户口。
此外,工商、人事、外事、公安等部门对软件和动漫企业工商登记、因公出国赴港澳及户口迁移等申请给予优先便利。软件企业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因业务拓展等需要,经批准可优先办理多次往返港澳证件。
企业鼓励:大型软件企业总部设广州最高奖500万
《规定》提到,对于经批准设立博士后研究工作站的软件园区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软件企业,广州市科技局将从科技经费中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30万元的资助。
对于广州市软件企业或软件研发机构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的投资者,由产业发展资金按照实际到位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国内外大型软件企业在广州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研究开发中心,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元的,由产业发展资金按照实际到位投资额6%的比例奖励给在广州所设立的公司(或中心),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凡经认定的省、市重点软件企业,如果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占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超过10%的税负部分,由产业发展资金给予奖励。软件和动漫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一定比例给予房租补贴。
产业鼓励:获国际大奖动漫原创作品或奖100万
《规定》指出,为鼓励发展原创网络游戏动漫产品,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协调市内有关电视台,联合广州国家网络游戏和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共同开发动漫频道或动漫专题栏目。广州市企业原创动画片只要能在地市级以上电视台首播将给予奖励,其中,能在境外电视台首播的动画片将获最高达每分钟2500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中央台首播的,每分钟奖励2000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广州市和省级电视台首播的,每分钟奖励1000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多个电视台首播的,则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规定》还指出,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游戏,每款奖励5万-20万元;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的动漫原创作品,一次性给予10万-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权威国际性大奖的动漫原创作品,一次性给予50万-100万元的奖励;凡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后,被相关企业采用制作并播出的动漫原创脚本,按5000元/万字给予奖励。
投资广州市软件和动漫企业或研发机构,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的,由产业发展资金按照总投资额5%的比例奖励给投资者,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国内大型软件和动漫企业在广州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研发机构,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的,由产业发展资金按照总投资额6%的比例奖励给其在广州所设立的公司(机构),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用地优惠:软件企业享受“绿色通道”
按照《规定》,广州软件园(包括天河软件园、广东软件科学园、南沙资讯科技园),以及广州国家网络游戏和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国土、规划与建设审批事项由广州市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设立“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如属市审批权限范围的,要限期督办完成。重点软件企业和软件研究开发机构的相关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也适用“绿色通道”。
出口优惠:出口自主创新软件企业可申请资助
《规定》还明确提出实施软件出口合同登记。凡上年度有出口创汇业绩的,尤其是出口自主创新软件的软件企业,可向广州市外经贸局申请“广州市科技兴贸专项资金”科技创新项目的资助。
软件企业到境外参加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国际展会和项目合作洽谈等活动,经市软件办、外经贸局确认后,由产业发展资金给予一定的资助。对软件企业自行参加的国际展会,可向市外经贸局申请广州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拓展资金资助。